新冠疫情持续蔓延,给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带来了严重影响。3月17日安省政府根据《应急法案》,宣布安省进入紧急状态。3月23日安省政府再次发布行政命令从3月24日起关闭所有非必要商业经营(Non-Essential Businesses)。
商业租赁关系在新冠疫情下呈现了履约困难甚至矛盾加剧的态势。在此期间本律师行陆续接到许多中小企业关于商业租赁合同方面的法律咨询,涉及不可抗力、租金减免、免租期、合同解除等诸多问题。本文基于商业租赁合同关系,对新冠疫情下商业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作予以总结分析:
1、商业租赁合同
安省法律为普通法系,其合同法渊源于英国普通法(common law),尊重合同双方的契约自由和意思自治。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合同,双方应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即出租人/房东应按期提供场所及相关配套服务,承租人/租客应按期缴纳租金。
以此为基本出发点,接下来要查看合同有无不可抗力条款(Force Majeure)。
如合同双方没有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即使出现不可抗力情形(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形导致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无法履行),合同双方仍要遵循双方签署的合约,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逃脱合同中规定的法定责任。如存在不可抗力条款,则需要仔细研读该条款如何具体定义“不可抗力”以及在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如何对风险进行分配以及各自的权利义务。新冠疫情以及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似乎符合不可抗力事件的基本特征(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但是在法律上判定新冠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事件,还需要具体查看条款中的定义以及相关表述。其次,在判定为不可抗力后,对于不可抗力情形下的救济和风险分配,仍取决于双方的具体约定。通常而言在商业租赁合同谈判中,出租方更强势,商业租赁合同通常为出租方聘请的专业律师起草的标准合同,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也往往倾向于出租方的利益。举例说明,在某商业租约不可抗力条款后,双方约定“承租人按照本协议支付租金和其他款项的义务不得豁免或免除”。在此情形下,承租人提出的有关租金减免请求将难以获得法律上的支持。
免责:此信息为公共法律信息,非法律专业意见,仅供参考。如需法律服务,请联络新起点律师事务所。
新起点律师事务所 / New Beginning Law
Tel.:(613) 225-8425
Add.:1926 Merivale Road, Suite 104, Ottawa, K2G 1E8
Email: jun@nblawoffice.ca Web.: nblawoffice.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