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十月 Canada
一对母女走进古董店。母亲年约五十几岁,女儿二十出头的模样。和古董店老板娘约好,她们今天过来取预定的两款骨瓷杯。一款价格三百,另外一款三十五。
老板娘把两套古董杯拿到打包台旁边的桌子上,让母女俩仔细挑选。母亲看了又看,没发现任何不足之处。选好,就把两套杯子放在了打包台上,等一会儿老板娘打包收款,那么交易就完成了。
母女两人进店时,一对和那位母亲年纪相仿的医生夫妻正在店里挑选商品。这时,店里只有五个人,母女俩,医生夫妇和老板娘。由于是私家店铺,仅接受预约造访的客人。所以店铺里没有流动性的来来往往的其他人。
母女俩人选好了商品,没有买其它东西的打算。不过那位母亲提出想去楼上画廊看看画,她对画表现出来了极大的兴趣。
老板娘陪同这位母亲去楼上画廊,这时女儿并未一同随行,她独自留在一楼闲逛。大约几分钟以后,这位女儿上楼来,和母亲一起,跟随老板娘的介绍在画廊里停留了一点时间。
母女俩人和老板娘一起下楼,准备交钱打包,结束这次短暂的购买。走到打包台的一刹那,这位母亲对着打包台大声说:“我的杯子怎么没有了?”
三百块的杯子消失了,三十五块的杯子仍然在打包台上。
这位母亲特别提高了音调,反反复复地大声喊:“谁拿走了我的杯子?”
一旁的医生夫妇被这反反复复的喊出来的意思搞得很尴尬,很显然,有人偷了东西。在这位母亲和老板娘去画廊的这段时间里,一楼只有他们夫妇和那位独自停留了一点时间的女儿。
医生夫妇的丈夫指着挑选出来的所有东西对老板娘说:“我们的东西都在这,你可以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那个杯子。”
事件到此,现场方面就结束了,五人之间的公共对话也结束了!母女俩只买了那个三十五块杯子,交款打包然后离开。
医生夫妇和老板娘没有私下对话,比如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与她人作案的证据(女儿曾经独自在一楼商铺停留过)。他们对此没有更多的个人评判。
那对母女的母亲私下和老板娘说了很多话,并且指出偷窃的人一定是那位丈夫。她给出了一点她注意到的细节:那位丈夫抽烟,他去门外抽烟时,把东西转移到车上了!
但她没有说,她女儿独自在一楼店铺溜达那点时间怎么解释,她也没有和医生夫妇的态度一样,主动提出让老板娘检查一下女儿的包?但是她一口咬定,医生夫妇偷了东西。
作为这个真实故事的写手,我举几处我听到的点和我思考的点:
其一,偷杯子的人,一定是喜欢这个杯子;
其二,反反复复大声喊:“谁拿了我的杯子!”这种‘喊’的形式,让我想起“贼喊捉贼”(仅为我下意识地意识到飞进我脑海中的一个词,不为结论);
其三,逛店铺的女人,她注意到了有个男人出门去抽烟?她的全部注意力并未在上千的杯子中一直看,一直看;
其四,反反复复大声喊:“谁拿了我的杯子!”这种‘喊’的形式,还有一种暗示:“不是我,不是我们”;
其五,这位母亲没有提出检查女儿的包,这位母亲没有问女儿你在楼下那点时间里注意到什么点了么?
其六,你可以偷任何东西,偷任何杯子,只要这件物品没放在打包台上,老板娘就不会立即发现丢失。只有在打包台上的东西是客人挑选好的,准备即刻付款的。偷走打包台上的东西,只有一种可能:被老板娘即刻发现丢失!冒险指数较高。
其七,这对母女最终花了三十五块买了一套杯子;医生夫妇的花费更多。
作为局外人,对于这个发生在四月的多伦多的事件中,我没有看到医生夫妇的作案动机,医生夫妇的收入、名声,以及医生买走物品的花费。
最后,说作案的超高冒险指数。这种简单明了的作案现场,只有一种人敢出手偷东西:她思维简单与幼稚,与不惧怕简单说服不了别人的思维。
我以两个字结束故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