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省的就业标准法Employment Standards Act(ESA),在为同一个雇主工作超过一年后,您有权享有两个星期的有薪年休假。在为同一个雇主工作超过五年后,您有权享有三个星期的有薪年休假。
您有权享有年休假工资。如果您为同一个雇主工作少于五年,那么您每工作一块钱,您就有资格获得4%的年休假工资(全年收入)。如果您为同一个雇主工作超过五年,那么您每工作一块钱您就有资格获得6%的年休假工资。
当您要休假时,雇主应支付年休假工资。
雇主也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要求您同意在每期的薪金支票里向您支付年休假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您将不会得到一次性支付的年休假工资。
特别提醒:如果您在没有(全部或部分)休完年假之前辞退了工作,且雇主未分期支付年休假工资,则您有权向雇主索要属于您的年休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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