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当前,越来越多的华人朋友咨询设立遗嘱事宜,大家以一种更客观和理性的视角看待当前的疫情以及对死亡的认知。
在安省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处理;没有设立遗嘱的,按照安省法定继承法(Succession Law Reform Act)规定的法定继承办理。
生前立好遗嘱的最重要意义是您可以自主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将个人财产予以分配。主动将自己的遗产留给自己所爱的人,留给自己想给的人,而不是被动的听从安省法定继承法的法定分配。
安省法定继承法对于无遗嘱(intestate)的法定继承规则如下:
1、有配偶无子女情形,所有遗产归配偶;
2、有配偶及子女情形(配偶有法定“优先份额”,金额为$20万):
• 如遗产净值少于配偶的优先份额20万,则全部遗产归配偶;
• 如遗产净值多于配偶的优先份额20万,则配偶首先获得优先份额20万;遗产净值扣减20万后的余额部分,按照如下分配:
o配偶和一个子女情形,余额部分由配偶和子女平分;
o配偶和多个子女情形,余额部分配偶获得1/3,多个子女平分2/3;
3、无配偶,但是有子嗣(子女和子孙),遗产按家系(per stirpes)由子女平分。如某子女先行去世,其子女代位继承。如在无配偶,无子女,仅有孙子女的情形下,遗产由全部孙子女平分;
4、无配偶,无子嗣,但是其父/母健在,遗产归健在父/母;如父母均健在,遗产由父母平分;
5、无配偶,无子嗣,无父母情形,遗产归兄弟姐妹平分。如某兄弟姐妹先行去世,其子女代位继承;
6、无配偶,无子嗣,无父母,无兄弟姐妹情形,遗产由兄弟姐妹的子女(逝者的侄子女)平分;
7.、如上述家系均不在,则按照家族谱下一系至亲均分遗产;
8、当没有家族至亲能继承时,遗产回归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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