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华华人社区服务中心法律服务Commissioner for Taking Affidavit服务。
认证包括法律规定需要经加拿大外交部和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认证的下列文件:
声明书;
单身证明;
寄养委託书;
委託办理海外(中国)事务委託书;
委託购买或出售房产委託书;
委託办理中国各大银行取款、转帐和办理银行业务;
继承或放弃遗产声明书;
其它各类委託书;
需在海外使用的法律档;
中国法院使用的民事起诉书和民事答辩状等法律文件。
其它法律规定需要COMMISSIONOR认证的档:
更改名字;
遗嘱和有关财产和医疗事务的授权委託书;(Will and Power of Attorney )
声明书;(Affidavit Document or Statutory Declaration)
档翻译认证;
需要认证的政府文件;(老年住房、老年金、退休金申请及公民移民难民部要求的档认证等)
加拿大法院使用的法律档文件;
宣誓;
其它需要认证的文件。
联繫电话:(613)235-4875Ext:132
邮箱:hong.zhang@occsc.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