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给伊莲娜讲中国的各种习俗,她电话突然响了,她接电话又欧了一声,那个欧出来的音调好像突然间丢了东西,实际上也和丢了东西差不多,电话那头的他约了伊莲娜看电影,可她把时间记错了。这下可要了我的胃了,剩下这么些个美味我得自己吃完。
时间刚好。
十点钟还差十分钟,约瑟芬的电话打过来说五分钟之内到楼下。我赶紧把手里握着的口红扔一边,挑了一双今天想穿的鞋,按说,这个时间如果再换装换鞋的颜色到门口的时候就有点急,可我还是不甘心不比较,尽管最终的选择还是第一双的颜色。
蓝色鞋,搭配米色的裤装。
被丢弃的红色,楞是被压在了鞋盒子下面,我有个特好的习惯,任何东西装进盒子的时候,要看起来很美。所以,如果时间这么紧张我还不想太迟,算上等电梯的时间,我必须回来再让红色被装进盒子里的时候,看起来很美。
实际上也是很美。
天气很美,蓝色和白色搭配一起,约瑟芬的车子是香槟色。于是,十点钟以后的去就变得很美,很美的是见面,见谁,和见谁才会有格调。格调的说法大家一定都知道,就是比普通的见面讲究一下场地。
我是急于场地。
伊莲娜的急,急于换装,也是和场地的急有关联。她和我约会见面不需要太专注时尚,舒服的着装,一双平底鞋,包包也是随便拎出来的。本来,她想如果两点钟回去换装看四点钟的电影,那么我们一起喝的这顿早茶,结束的时间可以是一点。
但他一点钟的时候已经到了伊莲娜的楼下,说电影是两点那场,不是下午四点,是十四点。所以,换装这么重要的事,一下就紧急到彻底不存在了。
所有的好不容易。
好不容易的故事有点乱得没有章,什么不容易?说见面容易,和谁见面不容易,见你想见的那个人不容易,因为心不容易,心里才会装着换装;时刻不容易,所以时刻就变得刻不容缓。为抢在斯蒂芬的香槟色车子,缓缓出现的十点之前。
很美地站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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