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荣绘画教室:613-796-0688
不知曾几何时,“书法”被人搞得神神秘秘,玄玄乎乎,似乎常人难以染指。尽管我没事时也喜欢写写毛笔字,但从不敢轻言这就是“书法”。因为听说书法圈子里的人写字规矩很多,要先洗手,再上香,然后泡杯清茶醒醒脑、提提神,方能找到感觉,这是“仙人”与“高人”的做派,我于此不同。有时我在想,当年王羲之给皇帝写过一封信,控告有人破坏他家祖坟,就是著名的“丧乱帖”。如果这封信是在先洗手,再上香,然后再泡杯清茶提提神之后写的,如何能有这般激愤的文字呢?因此我认为那些附在书法上的形式主义的东西,全是后人玩的噱头,应该抛弃。写毛笔字只不过是古人的一种常见的书写方式,写的人多了,总会出几个写得好的。今天喜欢写字的人,应该多研究字本身,而不是模仿仙人与高人的做派。我的写字历程虽然不长,但还是有一些东西可以分享的:
刚开始写字,首先要给自己选一个字帖。有的说要从楷书写起,有的说成年人可以先写行书,还有的说干脆直接上草书也未尝不可。听起来个个都是专家,每人都有一套理论,让你感觉“书法的世界”真像个迷宫,云里雾里连找个“入口”都非常难。我的想法其实很简单,既然众说纷纭,那就谁也不用听,找一个自己喜欢的字体练就行。我原本就喜欢王羲之的《兰亭序》,又听说它是行书中的珠穆朗玛峰,那我为什么不直接冲着最高峰去呢?省得我先爬紫金山,再爬牛首山,然后再爬栖霞山,转来转去连南京城都没出,更不用说十万八千里外的喜玛拉雅山了。
选定了《兰亭序》就等于解决了“写什么”的问题,接踵而来的是“怎么写”的问题?这时我看到一篇清朝人写的文章,叫《书法秘诀》,其中开头的一段话给我很大启发,它说:“凡欲学书之人,工夫分作三段,初要专一,次要扩大,三要脱化,每段三、五年火候方足。初取古人之大家,一人以为宗主。门庭一立,脚跟把牢,朝夕沉酣其中。务使笔笔相似,使人望之便知是此种法嫡,纵有谏我、谤我,我不为之稍动,常有一笔一画数十日不能合辙者,此际如触墙壁,全无入路。他人到此,每每退步、灰心,我于此心愈坚,志愈猛,功愈勤,一往直前,久之则有少分相应,初段之难如此”。清人的这段话等于给我打了一个预防针,初始阶段,哪怕我写的字再烂、再“狗屎”,我都必须坚持,成功与否的关键就看我能否从“狗屎堆”中站起来。于是我给自己设定的第一个目标是先写《兰亭序》200遍。
果不其然,开始的50遍哪怕我把其中写得最好的一遍精选出来帖在网上,也还是有人会给我留言,问我:你能确认你写的是《兰亭序》吗?这个时候要真正做到“谏我、谤我,我不为之稍动”,只有一个诀窍就是“厚着脸皮”。
写到60遍时,我“厚着脸皮”向一位朋友请教,朋友说你用的是侧锋。说实话当时我根本听不懂这话是什么意思,是赞我呢?还是贬我呢?
大约写到70遍时,我偶尔看到了林散之先生的一篇文章,他说写字要用“中锋”,用“侧锋”是一种“笔病”。这时我才知道用“侧锋”写字其实是一个问题。但是为什么要用中锋?林散之的文章没说,我还是不清楚。从此留个心眼,处处留意此事。
写到100遍时,我又看到一篇文章说:用中锋可以八面出锋,而侧锋做不到。毛笔字的魄力就是在于它有千姿百态的笔锋变化,到这时我才算是真正知道写字为什么要用“中锋”的道理,这也是我第一个100遍的唯一收获。
写到100遍时,初期的热情已经没了,一遍一遍地写,没啥太大进步,就像抗战进入了战略相持阶段,真有点“熬”的感觉,但我忘不了的还是《书法秘诀》中的那句话:“门庭一立,脚跟把牢,朝夕沉酣其中”。有一段时间我干脆以写为辅,以读为主,感觉读帖比临帖更重要。事情有时就是这么有趣,帖是越读疑惑越多:我不知道《兰亭序》的原帖到底有多大,但我知道我写《兰亭序》描的帖是放大的,每个字大约10公分见方,且笔画变化多端,有的地方粗若立柱,有的地方细若游丝。以我所用的长锋兼毫大楷笔去写,细若游丝的地方很难与帖契合,即便你用纸铺在帖上钩摹,说白了就是去描,也难以描出。
这时我又想到关于兰亭的故事。《兰亭序》的真迹已随唐太宗入土了,我们现在看到的神龙帖《兰亭序》是冯承素钩摹的,钩摹又分单勾、双勾。所谓单勾是钩字的中心线,而双勾是钩字的轮廓,据说冯承素当年采用的是双勾。以我的观察与思考,冯承素当年钩摹用的笔一定是写小楷的“细笔”,否则不可能“细若游丝”。这时我已经写到150遍了,我的最大体会是写字不是抄帖,也不是描帖,而是悟帖。读帖的时候脑子里要能悟到古人写字的情景,包括他的执笔、他的运笔、他的笔势、他的提按。
待我写到200遍时,我的感觉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我意识到自己已经到了应该跳出“兰亭”看“兰亭”的时候了。于是我又临了赵孟頫的《胆巴碑》50遍。写过《兰亭序》的人去写《胆巴碑》犹如登山者履平地,有种轻松的感觉,当然要是真的写好《胆巴碑》也绝非易事。
Ottawa Chinese Newspaper 《中华导报》 Canada China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