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荣一家于1970年)
(瑞荣画于1977年)
(瑞荣19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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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小学时,老师号召我们学雷锋做好事。为什么学?我没弄太明白,但学雷锋就能得到老师表扬还是挺让我向往的。
学雷锋每人有每人的学法,我们班的班长是通过发倡议、一呼百应地学雷锋。而我力小位卑又是后进生,没有这种号召力,只能贼眉鼠眼、鬼鬼崇崇地学雷锋,这正好符合后进生做事偷偷摸摸的特点。
“拾金不昧”是学雷锋的典型案例,走在马路上,捡个皮夹子,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我无数次地设想过这个场景,还纠结于到时候到底是应该交给警察叔叔呢?还是应该交给老师。如果交给警察叔叔,他不告诉老师,我受不到表扬,这雷锋不是白学了吗?最理想的效果是我交给警察叔叔时正好被老师看到了,警察叔叔还问我叫什么名字,我特自豪地说:“我叫雷锋。”可是世界上哪有这么凑巧的事呢?纠结了半天,我想如果我捡到皮夹子还是应该直接交给老师。哈哈,结果全部想好了,可前提还不存在,因为拾金不昧的前提是我如果在路上捡到了皮夹子。可皮夹子并不是那么容易捡的,且不说人们一般会将它放在最不易遗失的地方,比如贴身放置,连呼吸都要能感到它的存在。就是真的丢了也轮不到我捡,说不定被五六个人同时发现,七八只手一起去捡,还有可能打起来,我一个小学生,争又争不过人家,抢又抢不过人家,这等好事如何能摊得上我?
但“拾金不昧”确实是最典型、最省事、效果也最好的学雷锋行为。就像今天买体育彩票中了大奖,一不小心就会引起社会轰动,当然这些都需要运气好。于是那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没事就到街上去转,特别是人们掏钱频率最高的大商场里,东张张,西望望,连犄角旮旯也不放过,就希望捡个大皮夹子。搞得商场的人看到我的行动诡异,认为我可能是梁上君子,暗中派了两个人盯着我。结果学雷锋失败了。
没想到我们班还真有运气好的,有一天一个同学将在路上捡到的十元钱交给了老师,立刻引起了轰动,不但班主任表扬他,学校的黑板报也将他的事迹登了出来。主题班会上老师让他谈拾金不昧的体会,还要重点介绍他在拾到钱时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是什么?鲜花荣誉一下子把他给包裹住了,连我们怎么看他都感觉他像雷锋。
可是没过多久,有一天我的这位同学鼻青脸肿地来上学了,一问才知道他被家长狠打了一顿,原来他拾金不昧的十元钱是从家里偷出来的……
Ottawa Chinese Newspaper 《中华导报》 Canada China News